关于选拔本科生赴匈牙利佩奇大学参加短期访学项目的联合通知

发布者:徐阳发布时间:2024-11-11浏览次数:1337


根据我校与国外友好合作院校签订的本科生国外访学项目相关合作协议,并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境外访学奖学金项目管理办法》(中矿大[2022]45号),现发布赴匈牙利佩奇大学(University of Pecs)本科生短期访学项目信息,并将报名选拔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及选拔范围

本次项目采取“学生自愿报名、学院推荐、学校选拔、外方院校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派。

项目名称:匈牙利佩奇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

选派年级:派出时为我校、三年级本科在籍学生

派出时间:20253月(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学习时长:1个学期插班学习

语言要求:雅思总分5分或托福72分以上

选派专业及人数:面向全校招生,具体可选专业参见下方链接。共计2人

https://international.pte.hu/mobility-programs/erasmus/study-guide

二、申请条件和选派要求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平均成绩及绩点3.00以上(满分为5.00); 

3.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外语成绩达到国外大学设定的语言要求。

三、资助标准和费用安排

1. 外方高校免收学费,其他费用由学生自理(签证、交通及食宿等费用)。

2. 学校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遴选访学奖学金项目的入选名单,并派遣至佩奇大学学习。完成佩奇大学相关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者,学校补贴访学费用3万元;未完成外方课程学习或未获得相应学分且将被取消境外访学项目奖学金

四、选派办法及工作流程

1. 请于20241114日前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境外访学奖学金项目申请表”(附件1)及其他规定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其中填写申请表时学院意见一栏由院长或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教务部审核”和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两栏暂不填写。 

2. 学校将组织综合评审并进行公示。

3.学生在出国前须根据外方提供的课程列表制定海外学习方案,选择满足派出学期学分置换数量要求的专业课程(不包含外方开设的语言类课程)(不包含语言类课程),填写《校际访学项目学分置换申请表》(附件2)。填写完成的表格提交相关部门完成签字盖章手续,由所在学院和教务部留存备案

4.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与国外大学联系,协助报名学生获取入学通知书。学生获得录取通知书后,自行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定等手续。项目申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学生在出国前须完成规定的外事审批程序。在出国前完成相关程序者,将被取消出国访学奖学金资格。

五、派出与管理

1.被国外大学录取后学生不得擅自改变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和留学单位。

2.对学生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学生派出前须前往国际合作交流处签订《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境外访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3.学生在国外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及《协议书》的有关约定,如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将按学校的规定进行处理。如违反国外的法纪,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学生出国访学期间,应按规定办理有关保险,发生的人身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5.学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回校,继续在我校后续的学习,回校后一个月内,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所在学院提交国外学习总结及学习成绩单等材料,并做学习成果汇报。

6.对于因故不能出国留学的学生,可以回原专业继续学习。在籍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原则不得更改原所学专业或学习计划,否则学校不予承认其学习经历、课程成绩及学分。确因不可抗力需提前回国返校的,须向学校提前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返校,并需要补修派出学期的规定课程,退还部分资助费用(具体金额和退还手续由学校核算后告知)。

7.有关课程及学分认证事项按照《中国矿业大学本科学生学分认定办法》执行。

六、报名材料:

1.《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境外访学奖学金项目申请表》(申请表里平均成绩GPA需要学院教务老师审核签字或盖章);

2.  中英文大学成绩单复印件;

3.  雅思、托福或其他外语成绩证明(报名时若无可暂不提交,最晚提交时间:20241216日);

4. 身份证、护照(若有)、学生证复印件;

5. 学生家长同意函(附件3)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学院于20241114日前将申请人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送至国际处联系人。

联系人:徐阳        地点:南湖校区行健楼A308-2办公室

电话:83592004      邮箱:cumtxy@cumt.edu.cn  

 

     附件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本科生国外访学奖学金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学分认定表.doc

    附件3:学生家长同意函.docx

 

国际合作交流处

教务部

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