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2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侯猛发布时间:2025-12-12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做好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规范国际合作交流工作,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编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修订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中矿大[2024]51号等文件要求,计划编报遵循“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国家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各单位应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结合工作计划与人员分工,因事定人,统筹安排本单位2026年度国际合作交流任务。

2.本次编报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指出访天数小于90天的公务出访计划(包括港澳台地区)90天及以上的公务出访计划不在此次报送范围内。

3.各二级单位应在充分考虑出访必要性的基础上,优先保障师资引培、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合作、国际传播、国际组织任职等对外交流需求,着力加强与建有稳定合作关系的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开展交流合作,科学编制出访计划,严禁组织以考察为主、无实质内容的培训及参访团组

4.各单位提交的教师海外研修、学习海外实习、海外招生招聘、文化推广传播、校友合作交流等同类多次的出访计划,由国际合作交流处会同人力资源部、组织部、教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共同做好出访计划确定工作。

5.行政类出访实行总量控制,按计划执行。行政类出访任务须事先征得分管校领导同意原则上处级干部1个任期内出国不超过2次或2年内不超过1次,一次出访安排不超过2个国家,外事岗位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安排;未列入年度出访计划的行政类出访,原则上不予受理(参加上级团组的除外,但应计入个人出访次数)。

6.教学科研人员(指直接从事教学和科研任务的人员,含离退休返聘及“双肩挑”人员)的学术类出访次数与天数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不纳入批次限量管理范畴但仍需报送计划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等相关手续。双肩挑干部的学术类出访通过所在学术单位报送计划。

7.出访使用经费应与出访类型相符合行政类出访须使用行政经费,学术类出访不得使用行政经费;行政类出访相关费用应纳入下一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及管理范围。

8.目前已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或已获批2026年出访任务也应纳入本次计划申报范围。

9.请各单位汇总并填写《2026学术类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附件1)2026行政类因公出国(境)计划汇总表》(附件2各单位党政联席会或部(处)务会讨论通过后,附件1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附件2由联系或分管校领导签字后,202616日前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同时请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李娜侯猛

地点:南湖校区行健楼A308-2

电话:0516-83596636,83995516

邮箱:lina@cumt.edu.cn

 

附件:

附件1:2026年学术类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2:2026年行政类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3:关于修订印发《中国矿业大学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512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