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9年优秀本科生公派出国留学的联合通知(二)

发布者:唐颖发布时间:2019-08-26浏览次数:7363

       2019年上半年我校顺利完成第一批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拔和派出工作。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下发文件要求,现将第二批优秀本科生公派出国留学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及选拔范围

项目采取“学校申请资助项目、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规模、学校选拔推荐人选、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派。

1.奥地利雷欧本矿业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

面向我校本科二、三年级在籍学生招生,选派2名优秀学生(地质类,力学类,地球物理学类,矿业类,土木类拟于20201月至2020年5月派往奥地利雷欧本矿业大学(Montanuniversitaet Leoben)进行4个月的课程学习。交流形式为本科插班生,两校互认学分,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完成后续本科课程。

2.波兰克拉科夫AGH科技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

面向我校本科二、三年级在籍学生招生,选派1名优秀学生(矿业类、地质类)拟于20201月至2020年5月派往波兰克拉科夫AGH科技大学(AGH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进行4个月的课程学习。交流形式为本科插班生,两校互认学分,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完成后续本科课程。

3. 西弗吉尼亚大学本科生交流项目

面向我校本科二、三年级在籍学生招生,选派2名优秀学生(化工类、土木类、机械类)拟于2020年1月至2020年5月派往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West Virginia university)进行4个月的课程学习。交流形式为本科插班生,两校互认学分,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完成后续本科课程。


二、申请条件和选派要求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2001930日以前出生),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

4.外语语言要求:外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一外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版、其他语种为中级班),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达到合格标准、IELTS(雅思)成绩达到6.5分或新TOEFL(托福)成绩达到95分,或通过国外大学的面试。

5.学生家庭有经济能力支付医疗保险费、签证费等项目不提供资助的其他费用。

6.学生本人自愿,遵守学校派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7.本科学习期间曾参加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项目者或已享受过学校本科生出国访学奖学金的不得再次申请。

三、选派办法及工作流程

1.201995日前,学生按要求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2.通过审核的学生于2019915-9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4.学校网上审核无误后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的申请。

5.国家留学基金委对被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录取结果于201911公布。书面录取通知同时寄发我校。

6.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与国外大学联系,协助预备生获取入学通知书及办理有关出国手续。学生需自行承担办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后留学人员不得改变留学身份、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和留学单位。

2.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3.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在国内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派出手续。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到留学目的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人员派出后由驻外使(领)馆协同推选学校进行跟踪管理。

4.留学人员在国外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应按期回国。

5.本项目录取人员本科毕业后再次出国留学不受回国两年服务期限制;如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研究生学位,亦不受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6.对于因故不能出国留学的学生,可以回原专业继续学习。在籍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不得更改原所学专业,否则学校不予承认其学习经历、课程成绩及学分。

其他有关事项请阅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人员须知》,网址为:http://www.csc.edu.cn/

五、资助标准和费用安排

1. 留学基金委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含伙食费、住宿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学校将规定期间国外大学的学费进行资助(标准为学费的70%;对于部分减免学费的项目,学校将减免后剩余部分的学费进行适度资助(标准为减免后学费的70%

3. 国内交通费、签证费等其他杂费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学生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有:

1.《中国矿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表》,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

2.大学成绩单中英文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原件需经学院签字、盖章)

3.雅思、托福或其他外语成绩单复印件

4.个人陈述与中英文简历各1,字数、形式不限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915日。

2.报名地点:国际合作交流处(行健楼A315室)

3.咨询电话:

徐 阳 83592004 cumtxy@cumt.edu.cn(项目编号:1-2

唐 颖 83590257 tying@cumt.edu.cn(项目编号:3

张玉川  83592003 cumtzyc@cumt.edu.cn



                                                         国际合作交流处 教务部 

2019年826


附件一:中国矿业大学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二:关于2019年本科生国外放学金项目政策调整并设立外语考试奖学金的通知.pdf